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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租赁合同备案后,还是需要排队等待审核,因为《意见》也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地等条件的审核,重点核查过道房、车库、空挂户等条件,不符合实际居住地等条件的不得作为入学资格。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在接受《经营报》采访时分析,原来租房上学的大门是关着的。《意见》出台后,这条路可以打通,可以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预期。为了解决上学问题而买房的现状将得到改善,相对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引导更加健康的发展。
“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不一定非要买房才能解决上学问题,租房也能上学。”赵表示,由于购房者买房有刚需、投资等多种需求,其中,子女上学买学区房的需求也大量存在。《意见》的推出可以促进市场更加均衡的发展。
事实上,2017年10月31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新政开始实施,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号,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条件,并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夫妻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他们的适龄子女可以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最新的《意见》是对去年出台的租赁新政的细化落实。在赵秀池看来,租房让孩子入学,确实有利于降低购买学区房的积极性。不过她也指出,租房上学和买学区房上学不一样。“毕竟有很多有产权有户籍的家庭在排队。”
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近年来房地产政策的主基调,《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房建〔2017〕153号)相继出台。
在赵看来,住房与户籍、子女上学、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一直是捆绑在一起的,只有买房才能享受以上公共服务。现在逐步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有望通过改善住房销售市场发达,租赁市场相对滞后的局面,有利于引导理性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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