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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房证明在哪开,个人无房证明在哪里开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无房证明是在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的。
2、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房屋登记资料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
3、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4、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国房屋登记簿信息共享和异地查询。
5、扩展资料:《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6、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7、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8、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9、第二十六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1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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