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的真实案例,非法采矿罪最新量刑标准案例

 2023-10-10  阅读 171  评论 0

摘要:今天小编mail为大家分享的生活小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非法采矿罪无罪辩护成功案例,非法采矿罪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如果要开采矿产资源的,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审批,并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开采,如果非法开采,构

今天小编mail为大家分享的生活小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法采矿罪无罪辩护成功案例,非法采矿罪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如果要开采矿产资源的,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审批,并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开采,如果非法开采,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那么,非法采矿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什么是非法采矿罪本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4、《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6、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7、第三条 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8、第四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9、第五条 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10、第六条 破坏性的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11、第七条 多次非法采矿或者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

12、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13、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4、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15、延伸阅读: 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需要申报的资料 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通知 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权限。

Luochuanren.Com洛川人-综合信息门户网站,涵盖生活常识、美食、创业、体育、旅游、家居、汽车、财经、互联网、科技、房产、教育等资讯。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原文链接:http://www.luochuanren.com/61802.html

发表评论:

管理员

  • 内容137217
  • 积分0
  • 金币0
关于我们
洛川人(luochuanren.com)陕西省洛川宣传信息展示网站,提房产,人才招聘,家居装饰,教育,论坛,贴吧,旅游,特产,二手车,美食,天气,娱乐,企业等资讯。
联系方式
电话:17898872021
地址:
Email:773537036@qq.com
注册登录
注册帐号
登录帐号

Copyright © 2022 洛川人 Inc. 【测试站】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洛川人

陕ICP备2022013085号

  • 我要关灯
    我要开灯
  • 客户电话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17898872021

    电子邮件

    773537036@qq.com

  • 官方微信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