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与一般玩忽职守,什么是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

 2023-10-09  阅读 256  评论 0

摘要:今天小编mail为大家分享的生活小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下列情形中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是,下列哪种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adc d项中已然知道罪责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

今天小编mail为大家分享的生活小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下列情形中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是,下列哪种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adc d项中已然知道罪责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5、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6、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是针对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言,但并不排斥行为人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或对自己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则可能是故意的情形。

7、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不是出于过失,而是出于故意,不仅预见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发生,那就不居于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而构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8、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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