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干部诫勉谈话实施办法,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

 2023-10-03  阅读 403  评论 0

摘要:今天小编mail为大家分享的生活小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解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

今天小编mail为大家分享的生活小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解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诫勉谈话建议,报党委主要领导批准;2、在诫勉谈话前,应当通知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并向谈话对象发出《领导干部诫勉谈话通知书》,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通知谈话对象;3、谈话对象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自觉接受组织的谈话,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

2、党员干部在收到函询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3、对无故不回复的应当责令其尽快回复;4、诫勉谈话一般由纪检机关或组织部门进行,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5、诫勉谈话时,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明确指出反映或存在的问题;6、谈话时,谈话对象应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提供有关材料;对主谈对象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4、7、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并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8、诫勉谈话对象就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明态度;9、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

5、将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的简要内容等基本情况填入《诫勉谈话备案表》,并由纪检监察组织指定专人保管。

6、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及时向授权的领导报告谈话情况。

7、诫勉谈话对象核实谈话记录并签字;10、诫勉谈话后,谈话对象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说明,报送谈话的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8、11.十分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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