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mail为大家分享的生活小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近几年由中介机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销售模式逐渐普遍。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门槛较低,委托销售过程中存在诱导、欺骗或强迫买家支付团购费、进场费、诚意费、服务费、电商费等违法违规现象,亟待规范。
通知指出,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当在预售方案中载明销售方式。实行委托销售的,应当在预售方案中明确承销机构名称和主要委托事项。房地产承销机构及其人员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以提供中介服务为名,变相收取开发企业支付的佣金以外的“电商费”、“服务费”、“咨询费”等其他费用。不得在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外设置资金、身份等条件,变相限制购房权利。
而且房地产承销机构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与项目申报的“一房一价”一致。不得以任何形式拆分购房款,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志和定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对预售商品房进行“售后包租”等商业宣传,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恶意炒作,不得变相囤积房源扰乱市场秩序。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出,各地要加快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违法一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Luochuanren.Com洛川人-综合信息门户网站,涵盖生活常识、美食、创业、体育、旅游、家居、汽车、财经、互联网、科技、房产、教育等资讯。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17898872021
电子邮件
773537036@qq.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