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mail为大家分享的生活小常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一)购买和建造自住住房;(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当地住房证明;(3)借款人所在单位有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4)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人按照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比例执行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5)借款人及夫妻双方均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3.(6)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比例由60万提高到100万。
4.(7)异地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首付款不低于新房购房款的30%;已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房的,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个人住房贷款。
本文已在此说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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