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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配偶或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过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自有住房或因离婚已分割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领取过住房补贴。
深圳的公租房登记流程并不难。需要打印提交认租申请,然后审核申请,完成公示,开始选房,签订租赁合同,最后办理入住手续,这样就算完成了,也能安心入住。
1.打印并提交《认租申请书》。
入围申请人可在租赁中心网站打印《认租申请书》,提交《认租申请书》至户籍所在地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
2.审查申请
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围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不计入办理时限)。核查合格的,在市住建局网站和租赁中心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完成后,开始选房。
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入围申请人选房。
4.签署租赁合同
选房后,租金认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租赁中心签订租赁合同。
5.办理登机手续
签订合同后,到公租房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什么是公租房申请人的公租房,也就是前面说的政策性租赁房。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查的家庭、仍在轮候的家庭、其他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刚毕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
但公租房现在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不需要再申请。符合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申请条件,以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病人员、残疾人、复员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项目拆迁优先配租的。
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且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专、职校毕业后就业的,在城市工作或在主城区其他地方工作无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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